關于變更江西省江西鑫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路燈采購及安裝項目招標公告的通知
一、變更事項
原談判公告為:一、項目基本情況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應商與采購人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談判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書面合同, 并于合同簽訂后10日內交貨,包括安裝調試完成。
現變更為:一、項目基本情況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應商與采購人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談判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書面合同, 并于合同簽訂后40日內交貨,包括安裝調試完成。